2013年4月16日 星期二

國立成功大學學生校外競賽績優獎勵辦法


國立成功大學學生校外競賽績優獎勵辦法

第一條
國立成功大學(以下簡稱本校)爲鼓勵學生參與校外競賽,提升校譽,推廣運動風氣、發展課室外生活學習及鼓勵學術性活動,特訂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校在學學生經教務處體育室、學務處課外活動指導組或所屬學院同意,以本校名義代表參與國際性或全國性競賽,成績表現優異者,得提出申請。

第三條
本辦法適用之獎勵類型如下:
一、 體育性競賽:參與大專體育總會所主辦之各項運動競賽績優獎勵。
二、 社團活動競賽:含學生事務處課外活動指導組評定之非體育性社團活動競賽績優獎勵。
三、 學術性競賽:各學院評定之學術競賽績優獎勵。
前項各款競賽績優獎勵要點,由教務處體育室、學生事務處課外活動指導組與各學院另行訂定。

第四條
經費來源若為校務基金自籌經費,應提經主管會報及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通過。

第五條
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得申請獎勵:
一、 同一競賽已受本校同性質之獎勵或補助。
二、 提供虛偽不實之文件。
已獲獎勵者,本校應撤銷獎勵並追回已發給之款項。

第六條
本辦法所需經費由「邁向頂尖大學計畫」項下補助,若有不足,由校務基金自籌經費及其他經費來源支應。

第七條
本辦法經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及行政會議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詳情請見:http://activity.osa.ncku.edu.tw/files/14-1066-104625,r93-1.ph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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